根据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-2014)规定,植物炭黑可用于冷冻饮品(食用冰除外)、糖果、大米制品、小麦制品、糕点、饼干和粉圆中,其中在冷冻饮品、糖果、大米制品、小麦制品、糕点、饼干中的用量上限为5g/kg,在粉圆中的用量上限为1.5g/kg。这一规定是基于植物炭黑的安全性评估确定的,只要添加量在该范围内,对人体通常是安全的。
在实际应用中,企业会根据食品种类、加工工艺和色泽需求等因素来确定植物炭黑的具体添加量,例如在生产甘草糖时,可能会用到含30%植物炭黑的色素,用量为原料的4%左右。在制作巧克力饼干时,也可添加面粉量4%的植物炭黑来调色。在“椰子灰冰淇淋”中,实际添加量一般为2.0-3.0g/kg,既能达到理想的色泽效果,又符合国家标准要求。
企业在使用植物炭黑时,必须严格控制添加量,避免超量使用。超量添加不仅违反法律法规,会面临相应处罚,还可能给消费者健康带来潜在风险,虽然植物炭黑毒性较低,但过量摄入可能会影响人体对其他营养物质的吸收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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