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河南品曼食品有限公司
河南品曼食品有限公司
服务热线:18538188868
公司动态

植物炭黑在食品中的用量上限与安全性法规解读

发表时间:2025-08-22

根据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-2014)规定,植物炭黑在不同食品中的用量上限有所不同。在冷冻饮品(03.04食用冰除外)、糖果、复合调味料、糕点类产品、风味发酵乳、果酱类产品中,其用量上限为5.0g/kg;在粉圆中,用量上限为1.5g/kg。而在胶原蛋白肠衣、豆干类、加工坚果与籽类等产品中,则可以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。

在安全性方面,植物炭黑的毒理学依据表明,其小鼠口服LD50大于15g/kgbw),FAO/WHO1994年确定其ADI无须规定,且骨髓微核试验未发现有致突变性。植物炭黑是以植物树干、壳为原料,经碳化精制而成,正常使用时不会被人体消化吸收,只是穿肠而过排出体外,符合标准的添加使用对人体没有危害。然而,食品生产企业在使用植物炭黑时,必须遵循相关法规,确保其使用符合规定,不得超范围、超量使用。

本文来源于:河南品曼食品有限公司 http://www.hnpmsp.com/


推荐产品